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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格律诗术语极其要素(发布于2011年08月12日,阅读次)

    格律诗术语极其要素

     

    一、术语详解

    1、古诗:①泛指古人所作的诗歌。②特指与唐代才形成的格律诗不同的(也就是不讲究格律的)古人所作的诗歌。它包括唐以前人的诗作及唐以后人们仿古的诗作。一般来说,唐代以前的诗统称为古体,又叫做古风,它用韵而比较自由,可押平声韵,也可押仄声韵,又可平、仄互押,可以转韵、通韵;有平仄 的区别,但不很讲究,不讲声病;有骈偶而不讲求严格的对仗,可骈可散,对仗的位置也不固定,不求工整,不避用同字;字数可以五言、七言、四言、三言、五七 杂言、三五七杂言等,但以五言最常用。总之,古体诗不像近体诗有规矩极严的格律,只是用韵时一般要求双句押韵。古体的名称出现在近体诗流行之后。文人们在 使用古体形式写诗时,往往摹仿汉魏六朝时期的古诗,在字数、用韵、平仄、对仗等方面都尽量避免律化,故意多用拗句、多犯孤平、多用非平声字押韵,这样也就 形成古体诗的一些自身特点,如句末多用三平式、三仄式或仄平仄、平仄平等形式。

    2、近体诗:又叫今体诗。是指唐代形成的讲究平仄押韵对仗的有严格格律要求的诗歌。唐代人就将这种新产生的诗叫今体诗或者近体诗,而将不 讲究格律的诗歌称为“古诗(唐人又称之“古风、往体”)”。格律诗又可细分为律诗和绝句两大类。律诗又分为七律、五律和长律(排律),绝句又分为七绝和五 绝。所谓“七”、“五”都是就每句字数而言。

    3、首联:首律诗共由四联组成,第一联叫首联。

    4、颔联:律诗的三、四两句叫做颔联。

    5、颈联:律诗的五、六两句叫做颈联。注意:律诗的颔联和颈联一般要求由对仗句构成。

    6、尾联:构成律诗的最后两句。流水对往往出现在尾联。但尾联未必都对仗。

    7、出句、对句:每一联的上一句叫出句,下一句叫对句。也就是每首律诗的一、三、五、七句叫出句,二、四、六、八句叫对句。

    8、押韵:每一首格律诗的偶数句句末位置的字都应属于《诗韵》中同一韵的字,读起来就感觉韵律和谐,这就叫做押韵。绝句的二、四句句末,律诗的二、四、六、八句句末,必须用《诗韵》中同一韵的字来互相押韵,这些字叫做韵脚字,简称韵脚。注意,观察韵脚是否和谐押韵,不是凭现代的读音和感觉,而是看这些字是否在中古规定的《诗韵》一书中属

    于同一韵的字。以五言律诗、七言律诗各一首为例,介绍其结构:

              山居秋暝 王维                                夜泊水村 陆游

           出句        对句                   出句             对句

    首联→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  首联→腰间羽箭久凋,太息燕然未勒

    颔联→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  颔联→老子犹堪绝大漠,诸君何至泣新

    颈联→竹喧归浣女,莲动下鱼  颈联→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

    尾联→随意春芳歇,王孙自可  尾联→记取江湖泊船处,卧闻新雁落寒

    红色字就是韵脚字,简称韵脚。唐代王维的《山居秋暝》因为是平起仄收式,首句不入韵,所以只有四个韵脚字,即诗中的“秋、流、舟、留”四字;而宋朝陆游的《夜泊水村》是首句入韵式,因此就有五个韵脚字,即诗中的“零、铭、亭、青、汀”五字。

    9、首句入韵:如果采用“仄起平收”(仄仄仄平平)或“平起平收”(平平仄仄平)式做为格律诗的第一句,就要求这句末尾的字也要与后面的 二、四、六、八句句末的韵脚字同韵。这种多了一个韵脚字的做法就叫做首句入韵。例如上面的《夜泊水村》即是。但由于首句本来是可入韵可不入韵的,所以即使 首句入韵,在选字时也相对比较宽松,它可以是用同一平声韵的字押韵,也允许选用与其它四个韵脚字相邻韵的字来作韵脚。例如韦庄《金陵图》诗:“江水霏霏江 草齐,六朝为梦鸟空啼。无情最是台城柳,依旧烟笼十里堤。”首句“齐”与“啼、堤”同为“齐”韵字押韵。但也可邻韵通押,如规定用一东韵但首句末却允许用 二冬韵的字来押韵。

    10、诗韵:又叫“平水韵”。它是唐宋以来形成的专门为科举考试时写格律诗而编写的一本官修韵书,它具体规定了哪些字属于同一韵,共分106韵。每 首格律诗都必须在同一平声韵中选用韵脚字。南宋时江北平水人刘渊著《壬子新刊礼部韵略》,与此同时金人王文郁著《平水新刊韵略》,所以《诗韵》又叫“平水 韵”。“平水韵”中平声韵共有30个。

    11、平声韵:《诗韵》中的平声一共有30个韵,创作格律诗一般都要求押平声韵,即只能在30个平声韵中选取某一个韵的字来构成一首格律 诗的韵脚。如果同一首诗的韵脚字不在同一韵中,就叫“出韵”,这是诗家之大忌,是绝对不允许的。

    12、仄声韵:即用仄声字来作韵脚。由于格律诗要求用平声押韵,因而用仄声押韵的,一般都不属于格律诗,而属于古诗。如柳宗元《江雪》:“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绝、灭、雪都是仄声字(而且都是入声字)。这是一首“古绝”而非律绝。

    13、对仗:律诗的三、四句之间、五、六句之间,要求平仄相反、词性相同、句式也大致相同。这样构成的两句叫做对仗句。绝句由于可视为截取律诗的一部分,因此有的有一联对仗,有的有两联对仗,有的无对仗。

    两联全对仗的绝句如:

    登鹳雀楼·王之涣

    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第一联对仗的如:

    八阵图·杜甫

    功盖三分国,名成八阵图。江流石不转,遗恨失吞吴。

    第二联对仗的如:

    落日松风起,还家草露晞。云光侵履迹,山翠拂人衣。

    无对仗的如:

    相逢行·李白

    相逢红尘内,高揖黄金鞭。万户垂杨里,君家阿那边?

    至于考察是否对仗,就要具体分析两句的平仄、词性和句式。

    14、合掌对:对仗的两句如果完全同义或基本同义,叫作合掌对。出现合掌对的诗从格式角度看是水平不算高的,因为它两句表达的是同一个意 思,浪费了句子。例如“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 两句都是用两种不同动物的叫声来体现“以闹衬静”,表达的是同一个意思,即可视为合掌对。又如宋之问 《初到黄梅》诗:“马上逢寒食,途中属暮春。”纪昀《瀛奎律髓刊误》评论说:“途中、马上、暮春、寒食,未免合掌。”

    15、同字对:在对仗句中出现了用同一个字相对的情况。这是律诗所不允许的。所以在律诗中很难找到例子。但在词中却是允许用同字对的,所以在词中不难找到例证。如苏轼《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就是用同一个“有”字相对。

    16、流水对——同一联中的两句话,从形式看是两句话,但意思并不互相对立,实际上是一整句话分开成两句来说。也就是这两句话在理解时应该是 如同流水般一气贯穿下来。所以叫做流水对。例如“请看石上藤萝月,已映洲前芦荻花”、“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唯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 展眉”即是。注意:流水对往往出现在尾联中。

    17、借对:在对仗句中,相对的两个词本来要求词性相同,但实际上有时却允许仅仅是形式上相同,这种情况就属于借对。细分又有借义(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借音(事直皇天在,归迟白发生)两种。

    18、四声:中古(唐宋)时期,汉语有平、上、去、入四个声调,合称四声。汉语有声调这一事实本应是古已有之,但是直到六朝时期才由沈约、周颙等人发现。他们于是提倡将声调变化运用到诗歌创作中,以平仄声调的有规律变化组合以体现汉语的音乐美。

    19、平声:中古时期读平声的字在《诗韵》中有上平声和下平声两卷(这是从便于书籍分卷来划分的,实际上当时只有一个平声声调),共30个韵。这些字都是平声声调,简称平声。

    20、仄声:平声以外的(上、去、入)三个声调的字都叫做仄声字。“仄”的本义就是“不平”的意思。

    21、平仄格式:利用汉语有声调高低强弱变化这一特点,将不同平仄的字进行各种有变化而又有规律的排列组合,以体现出汉语语音中元音丰富而产生的音乐美。按照这种排列规律组成的格式就是平仄格式。这是写格律诗必须遵守的最基本的要求。

    22、三平调:诗句中如果最后三个字全都是平声字,就叫做三平调。这是写格律诗的大忌。是决不允许出现的。但在写古体诗时,却有意多出现, 以示与格律诗相区别。如杜甫的《岁晏行》中如下的诗句:“莫徭射雁鸣桑弓、汝休枉杀南飞鸿、割慈忍爱还租庸、好恶不合长相蒙、此曲哀怨何时终”,最末三个 字都是平声字,这就是三平调。

    23、对:律诗要求每一联中对句与出句的平仄必须相反,这就叫做“对”。如“仄仄平平仄”就要对“平平仄仄平”。如果没有做到平仄相反, 就交叫做“失对”。但如果是首句入韵的话,则因为第二句句末也要是平声字(这是押韵的要求),因此就不可能完全相反,而只能部分相反。如“仄仄仄平平”作 第一句,则对句只能是“平平仄仄平”,而不能用“平平平仄仄”。同样,以“平平仄仄平”作起句,则第二句也只能是“仄仄仄平平”,而不能是“平平平仄 仄”,因为如果那样,就违反了必须以平声字押韵的规定。

    24、粘:下联出句的第二个字的平仄必须与上联对句的第二个字的平仄相同,这条规定就叫做“粘”,如平仄不同,就叫做“失粘”,这也是诗家之大忌。在格律诗中一般是不允许的。

    25、拗句:诗中句末三字如果为“平仄平”、“仄平仄”、“仄仄仄”、“平平平”,就都叫做拗句。前三种可以有条件地出现在律诗中,而最后一种(三平调)在律诗中是绝对不允许出现的。有条件地出现拗句,实际是对格律的有限制的突破,使得平仄更加富于变化。

    26、拗救:当出现了拗句,即该用平声字的地方用了仄声字,就要在本句或对句的适当位置补回一个平声字,这种做法就叫做“拗救”。具体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①出句自救——在(仄仄)“平平平仄仄”句式中,因为是仄声字在句末,所以这句诗肯定是出句。这种格式又可变成“平平仄平仄”,即第三字位置该用平用了仄,于是在第四字位置补回一个平声字。叫做“三拗四救”(如果是七律就是“五拗六救”了)式。如杜甫的《天末怀李白》的首句:“凉风起天末”、 王维《观猎》的尾联出句“回看射雕处”,以及杜甫的《咏怀古迹》之尾联出句“庾信平生最萧瑟”,都属于这种情况。注意:出句自救只限于这种情况。不是任何出句都可乱随意变化的。这条规定可以用四句口诀来帮助记忆:“平平平仄仄→平平仄平仄。三拗四来救,一定要记得。”

    ②对句救出句——“仄仄平平仄”(七律则为平平仄仄平平仄)这种句式,又可写变成“仄仄仄平仄”(这是因为五律第三字、七律第五字可平可 仄),甚至变成“仄仄仄仄仄”,不过这样一来,对句就必须变成“(仄仄)平平平仄平”,即第三个字必须变成平声字。在对句增加一个平声字来弥补出句中缺少 的平声字。所以叫“对句救出句”。典型的例子如白居易的《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吹”救“不”)、陆游《夜泊水村》的“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 向人无再青”(“无”救“万”)即是。

    ③孤平拗救——在(仄仄)“平平仄仄平”这种句式中,句末的平声字是押韵的要求,必须用的,因此不算它。除它之外,这句就只有前面两个平声字。这时,如果第一个字也变成了仄声,就叫做犯孤平。那么,就必须把第三个字变成平声来进行补救。这就叫做“孤平拗救”。

    商山早行 温庭筠 平仄格式为——|

    晨起动征铎,客行悲故乡。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平(对句孤平拗救)

    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檞叶落山路,枳花明驿墙。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平 (对句孤平拗救)

    因思杜陵梦,凫雁满回塘。平平仄平仄,仄仄仄平平 (出句自救)

    其中的“客行悲故乡”、“枳花明驿墙”中的“悲”“明”就是分别救“客”“枳”两个仄声字。(但是请注意:所谓“孤平拗救”只限于“平平仄仄平” 这一种格式,而不能用在其他格式。比如在“仄仄平平仄”中,按照俗话说的“一、三不论”原则,第三字也可变成仄声字,这时到是真的全句只有一个平声字了, 可是这又并不算犯孤平。)可以用口诀记住这条规定:“平平仄仄平,首字如不平,三字必变平,否则犯孤平。”

    ④两救——如果“平平仄仄平”用于对句,那么,它的出句就是“仄仄平平仄”,上面说过,这种格式又可以变成“仄仄仄平仄”甚至“仄仄仄仄 仄”,这时,就要把对句的第三个字位置变成平声字以相补救,这属于对句救出句。但如果这个出句又是个“孤平拗救”式,则构成这第三个平声字既救出句的第三 或者第四字,又救本句的第一字,这就是两救。如陆游《夜泊水村》的“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一联中,“报国有万死”就是“仄仄仄仄仄”,“向人 无再青”就是“仄平平仄平”。其中的“无”就既救出句的“万”,又救本句的“向”,所以叫“两救”。可以利用这首诗构成两救的口诀:“报国有万死,向人无 再青。无字救两拗,佳例要记清。”

     

    二、格律诗的三要素:平仄、押韵、对仗

    (一)律诗的平仄格式可分三点

    1、五言律诗(和七言律诗)的四种平仄格式及其来历:

    五言律诗                 七言律诗

    ①仄仄平平仄 a ①(平平)仄仄平平仄 a  (实际上都等于是在五言句式前面加上

    ②平平仄仄平 B ②(仄仄)平平仄仄平B   两个平仄相反的字,就构成七言格式。)

    ③平平平仄仄 b ③(仄仄)平平平仄仄 b

    ④仄仄仄平平 A ④(平平)仄仄仄平平 A

    五言的四种句式又可以看作是先由四言构成:

    平平仄仄 仄仄平平

    这两种四言式增加一字就构成了五言,构成的办法是“前加相同後相反”。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前面加一个平仄相同的字

    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仄 后面加一个平仄相反的字,不能出现三平调,所以加在后面的要相反。

    2、必须符合“对”和“粘”的要求,以达到平仄有规律的交替变化。

    “对”的要求体现了一句诗中平仄的交替变化,而“粘”的要求又使上下联之间有了一定的联系。写出了第一联也就不难按照“粘”的规则写出第二联、第三联和尾联。

    3、在不“犯孤平”和出现“三平调”前提下,可以按照所谓“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口诀,在每句一、三或五字的位置上灵活变通, 可平可仄。但二、四、六字则不能通融,该平就必平,该仄就要仄。

    (二)格律诗的押韵

    标准:诗韵(平水韵)。特别注意其中的平声部分。

    位置:偶数句句末,如果首句入韵则在第一句末增加一个韵脚字。

    要求:同一首诗必须一韵到底,不许换韵、不许出韵。

     

    (三)格律诗的对仗

    要求:词性相同、句式相同、平仄相反。不能用同字相对,要避免合掌对。

    位置:律诗的颔联和颈联必须对仗。首尾两联可对可不对。如果尾联对仗多用流水对。

     

     

    由之整理于20118月·海上

     

    资料来源http://blog.cnwest.com/html/05/58405-1293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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